一、 |
為引導本校學生養成良好讀書風氣,加強課餘時間之有效利用,鼓勵並培養閱讀與自修,特設立「K書中心」並訂定「K書中心」使用及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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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K書中心」意指本校教學大樓K書中心及因應特殊需要,納入「K書中心」使用之教室或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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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使用對象:本校日間部全體學生均得以於開放時間申請並上網登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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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開放使用時間:除因學校舉辦活動時間外,凡課餘時間均為開放申請使用期間,並分為下列時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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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A時段:上午8:00至上午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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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B時段:下午1:00至下午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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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C時段:週一至週四下午5:00至下午9:10,週五下午5:00至下午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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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登記使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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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學生於學期初填妥「K書中心申請使用同意書」(如附件),以班為單位送教學組彙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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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K書中心申請使用同意書」經審核確認家長同意,取得使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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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符合使用資格學生,於使用當日凌晨零時以前,透過本校全球資訊網「K書中心座位線上登記系統」完成使用登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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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使用登記後,務必藉由系統之「查詢登記結果」確認登記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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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使用座位表」公布於本校全球資訊網及「K書中心」公佈欄,請確實瞭解並依登記座位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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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使用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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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學生應依申請時段準時就座,並以配合學校正常作息及不影響校園秩序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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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使用期間發生影響其他同學自修之違規行為(如:交談、睡覺、攜帶食品、未注意桌面整潔、不遵守學校門禁管制….等),經巡堂人員察覺或由其他同學舉發經查確有事實者,取消學期中使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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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申請登記使用後,未依程序取消也未於登記時段到校自修,或申請時段結束前提早離開座位者,取消學期中使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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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用餐部分:
1.週一至週五夜間使用學生晚餐需自備或於校內購買,於原班級教室用餐校,不得離開校園,用餐後應將垃圾分類並依規定丟棄。
2.週六、週日上午使用學生可於校外用午餐,但應於上午十一時三十分至十一時五十分之間離校,十一時五十分以後校門口將管制進出(申請學生得進入校園,但不得無故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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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使用完畢離開前應清空個人物品及確實整理環境,並配合負責同學要求進行關閉門窗、電源、冷氣及相關整潔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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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如有其他違反校規情形,除依校規懲處外視情節輕重取消學期中使用資格。 |
七、 |
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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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K書中心管理人職責如下:
1.負責管理及維護K書中心場地設備。
2.管理「K書中心座位線上登記系統」。
3.登錄缺席資料,設定停權處分,通知相關處室學生違規情形。
4.學期初依學生繳回之「K書中心申請使用同意書」開放學生使用權限。
5.依學生申請情況,開放其他教室或場所供學生申請使用。
6.週一至週五張貼「K書中心」使用座位表於開放場地,供學生查閱。
7.指定及教育訓練各時段負責同學。8、 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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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K書中心巡堂人員其職責如下:
1.督導K書中心使用同學遵守使用規定。
2.負責點名及不定時巡察,如有違規或缺席情形,如可糾正應立即糾正,並記錄於座位表,於次工作日交K書中心管理人。點名時間應包括但不限於於週一至週五下午7:45及週六、週日上午9:00及下午2:00。
3.週六、週日張貼「K書中心」使用座位表於開放場地,供學生查閱。
4.負責開啟K書中心門及電燈開關,及督導負責同學關閉門及電燈開關。
5.巡堂人員週一、週二、週四、週五、及單週週六由學務處訓導副組長擔任,週三、雙週週六及週日由值週教官擔任。
6.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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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樓層門禁及空調部分,上課日依本校門禁管理及水電控管作業程序處理,非上課日教學大樓通往二樓鐵門及空調由警衛室負責依學校規定時間開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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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本辦法經校長公布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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